做政府项目投标的小伙伴注意了!《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填错可能叫你直接失去中标资格!这份文件不止是享受中小微型企业打折政策的“通行证”,更是提供商质疑投诉的“重灾区”。
今天就带大伙盘盘填写时最易踩的3个大坑,建议珍藏!
1
“想当然”填写所属行业
在《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模板中有一栏“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需要提供商填写。
❌ 错误:根据企业在市场监管局登记时的所属行业填写,不是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来填写,由此致使填写错误。
✔正确:如A公司在市场监管局登记时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但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是工业,此时假如A公司《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批发业”就是不对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前面的所属行业正确填写为“工业”。
2
制造商名字“张冠李戴”
在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中,《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需要填写制造商的企业名字。
如A公司是投标提供商,而投标货物是由B、C、D三家公司制造的,此时,在《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中需要填写制造商的企业名字,依据投标货物不同,应分别填写B、C、D公司,假如填写A公司就是不对的。
记住:制造商≠投标提供商,千万不要搞混!
3
企业规模种类乱划型
中小微型企业划型不是“我感觉”就好。
✔ 正确:工业的小型企业标准是“从业职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假如一个企业从业职员为18人,但营业收入1000万元,仍然是微型企业而不是小型企业,只有“从业职员2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两个标准同时达到才是小型企业,不然划入微型企业。
❌ 错误1、有的提供商不可以准确理解划型标准,以为只须其中一个标准达到就能,就会错误地填写为小型企业。
❌ 错误2、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因为填写的企业名字错误,其中的企业从业职员和营业收入不是制造商的数据而是提供商的数据,进而直接致使划型结果无效。
如何防止翻车?
期待电子投标系统已上线“智能防错”功能:
●自动带入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类别,无需提供商第三填写,并将系统设置成拒绝提供商修改此栏的所属行业;
●接入官方“中小微型企业规模自测程序”,一键生成企业种类;
●自动校验制造商名字与投标清单是不是一致,不同系统直接发起预警。
假如你还在手工填写,务必反复核查以上三项!